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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养老床位研究,家庭照护床位成新趋势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老龄产业中心主任、北京市老年学和老年健康学学会会长、老龄居首席专家结合多年来调研发现和理论思考就家庭照护床位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等,详细分析了家庭照护床位发展背景、存在问题以及对家庭照护床位未来发展的思考:

  养老的“第一张床”是指在养老院等专业养老机构提供的照护床位;“第二张床”是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提供的短期托养床位,也叫日托;“第三张床”是指居家照护机构提供的“家庭照护床位”。

  指出,在家庭照护床位出现的初期,就出现了一些现象和问题:

社村通家庭养老床位

  一是供需错位问题。在服务内容上,政府支持的不完全是老年人想要的,老年人想要的一些服务政府又没有支持。财政资金的使用首先要考虑到监管的操作性,而由于老年人家庭情况、生理条件的个性化差异,又衍生出专业化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在普遍性的社会化专业服务能力达不到的情况下,照护的成本就会比较高。比如,老年人提出来一些康复服务,在本地区没有提供商,从其他的区域调配服务的成本就相当高。政府更多地是从方便监管、专业服务的提供能力、财政支撑的可持续性以及成本控制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而老年人有个性化的需求。

  二是服务质量问题。一方面,老年人对机构提供上门服务的质量不满意,甚至出现一些纠纷。在国家、某一个地区或者行业没有出台规范的标准时就容易发生这样问题,而标准的产生要经历一个试验的过程,要在实践中经过不断地探索和总结。因此,在政府决策时要特别强调广开言路,尊重老人的想法和意愿是很重要的。另一方面,家庭成员有一定的照护能力的老年人更愿意要钱和补贴,但是最终发展家庭照护床位需要培育专业公司、专业机构,培育专业化的服务。

  三是服务监管问题。居家照护服务比较容易受到家庭和子女的左右,在代际关系很融合的家庭中,老年人真正能够享受到这个服务,相反,老年人可能得不到服务。在一些地区,服务公司和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商量将补贴的资金变成了其他项目,甚至出现服务公司和家庭成员联合套取补贴资金的现象。此外,还有很重要的一个情况就是,越有需要建立家庭照护床位的老年人往往越没有能力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如高龄、独居、没有子女、失能的老年人。养老服务具有特殊性,传统的方式是机构养老,与机构相比,家庭是一个私密的空间,不太容易监管。发展家庭照护床位能够节约社会资源、提供专业化服务,又让老年人不离开多年生活的环境,这是一件好事,但是如何把好事办好需要更多深入的研究。

  如何更好发挥“家庭照护床位”的作用?建议:

  首先,要发挥家庭的基础性作用。由于独生子女政策,子女可能有资金也孝敬老年人,但是有心无力,政府要通过政策支撑,帮助家庭实现“有心有力”;对于一些“有力但无心”的家庭,要发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作用,通过社区在法律的层面进行约束。

  第二,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16年我国开始试点运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长护险”是继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和养老5大险种后,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保险,俗称“第六险”。不管是从财政资金的可持续性,还是从社会公平正义的角度,以及从规范监管和培育专业化服务的角度,将“第三张床”和“第六险”相结合都是势在必行的选择。

  第三,要大力发展长期照护商业保险。对于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老年人和家庭,可以在强制性长护险的基础上,发展补充性的长期照护商业保险,也即家庭可以支付一部分费用,以提高服务标准和丰富服务内容,满足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

  第四,家庭照护床位要与志愿服务(时间银行)机制相结合。养老服务、健康服务带有一定福利性质,有很多服务更适合发挥志愿服务和时间银行机制的作用,实现互助。总之,要通过统筹各方面资源,调动各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形成一个立体化的、多元的养老服务体系,既解决基本服务的需求,也解决个性化服务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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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采编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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